文字列的檢查
將文書整體依住址、署名、金額等區分處理的文字列(細分化後
不失其原始用語涵意之文字群最小單位)檢查。
地名或署名是以數個文字為集合,文字相互間的間隔和個個文字
的大小,多數都以固定化形態,顯現在不同書寫者的文字上。
記載欄中所寫之住址和署名,其所在欄內書寫文字列的位置,和
所占文字列的空間,空白的使用等,也是筆跡鑑定時的識別因素之一。
單字的檢查
單獨取一文字加以檢查,大致區分成錯字、誤用、筆順的檢查,
以及文字組成的檢查。
(一)錯字和誤用
和錯字相同可以做為書寫者識別之依據,還包括有異體字、借
字、舊字體等。
錯字和誤用的檢查,是和標準的文字進行比較。
1、錯字
漢字的筆劃比標準的筆劃或多或少的錯字,或如「士地(土
地)」的「土」字之類筆劃的長短和標準字跡不同,「券」
的刀部變成力字等組成的錯誤。
錯字有不少情形是在學習時因記憶錯誤,而書寫者完全未
曾意識到此問題,並且反覆書寫所造成的,當然有些情況
則是因為不知道所要寫的字,該如何書寫,所產生的錯誤,
而這些錯誤的部分和狀態多數都是不穩定的。
2、誤用
有些發音相同,意思不同的文字或如「成績、成蹟」的「績」
字,發音相同,外形相似的文字,此類文字的書寫錯誤即
是誤用。
文書中有不少例子是以同音異義字或同音異字,同詞異字
等做為筆跡鑑別時之識別因素。
3、特異字
異體字:所謂的異體字是指俗字或簡體字,或非正規文字,
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卻常被人所使用的文字。有關異體字有
許多相關的學說,而在筆跡鑑定中也將原本並無的漢字,
但是在社會上卻常被拿來使用的文字稱為異體字。
借用字:是指借用某些與其漢字意思完全沒有關連,但卻
選擇與其發音相當的漢字做為該字,或者配合漢字的用
法,所習慣性被使用的文字。
舊字體:是指常用漢字字體表中漢字訂定前所使用的漢字。
(二)部分名稱
文字和筆劃的部分及狀態,有各式各樣的名稱,而筆跡鑑
定中所使用的主要名稱如下:
1、筆劃的名稱
點劃:以點狀書寫的筆劃。
橫劃:以水平方向運筆的筆劃。
直劃:以垂直方向運筆的筆劃。
斜劃:從右上到右下或左上到左下,傾斜運筆所寫之筆劃。
其代表的筆劃則是左撇或右撇。
2、筆劃的部分名稱
起筆處:一筆劃開始書寫的部分(入筆處:起筆處之線頭
部分)。
運筆處:一筆劃之運筆部分(形成筆劃之線條狀態)收筆處:一筆劃之結束部分(勾、撇、頓)。
轉折處:一筆劃的彎曲部分。
交叉處:多數筆劃的交叉部分。
連接處:後來所寫筆劃的運筆處或收筆處的前端,和之前
所寫筆劃的連接部分。
分歧處:後面所寫筆劃的起筆處自之前所寫筆劃連接的部
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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